关于规范采购及小额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8:38:17 | 访问量:  | 相关信息  |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及小额维修项目管理,根据浙外院【2017】67号文件《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凡涉及采购及小额维修的项目必须事前报我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此通知!

浙江外国语学院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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