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根据《关于开展学校2019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1.因搬迁调整导致部分资产保管人或存放地点改变的,请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资产调拨,资产存放地点的调整。
2.资产到达最低使用年限,确实无法使用,请在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资产报废申请。
3.因部门人员出国(境)交流半年以上,或离职,或退休,请及时督促相关老师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办理资产调拨。
4.今年新购置的资产及时验收入库。
5.资产盘点工作中,如遇问题,可联系亓萌,联系电话:88213025,办公室:厚德楼204。
公管处
20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