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办理青年教工住房公积金职级提升申请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40:49 | 访问量:  | 相关信息  |  资源下载 资源下载

各部门、学院(部):

根据浙外院办【2015】51号文关于《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自2025年以来职级提升的青年教工(引进人才及配偶除外),由本人填写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一份(附件2),交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由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汇集,协同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审查,学校按照浙外院办【2015】51号文进行发放。

请将申请材料于6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厚德楼210)。联系人:卢静;联系电话:88213054。

附件1:《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15】51号)

附件2: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

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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