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和中小学校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4:25:19 | 访问量:  | 相关信息  | 

各普通高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教育后勤协会:

为规范我省高校和中小学后勤采购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后勤采购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加强高校和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和中小学校后勤物资采购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后勤采购数量和资金规模不断增加,采购品目和种类不断增加,采购活动也日益复杂,学校后勤采购活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稳定。随着我省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后勤管理体制也逐渐发生变化,一些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之间已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甲乙方关系,部分学校还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食堂和公寓。另外,我省普通高校食堂采购主、副食品主要通过省教育后勤协会下设的联配中心联合采购。为适应我省高校和中小学校后勤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和具体负责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采购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制度、招投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采购工作责任制度等。

二、规范后勤采购管理

学校后勤采购活动,主要包括饮食物资、公寓用品、学生校服、维修材料、消耗用品、食堂经营、学生公寓热水公用、空调租赁服务等后勤货物和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应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方式,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学校后勤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米、面、油、猪肉、燃料、家具、床上用品等大宗批量后勤物资,应以公开招投标为主。对零星后勤物资和服务采取谈判、询价、比价等方式。对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购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及其他不正当行为。后勤采购有关限额标准、具体采购方式选择等,可参照我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小额采购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省属高校小额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后勤采购招标公告、标书制作、评标专家选取、合同签订、验收、登记入账、资料归档等一系列工作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活动依法规范运作。

三、强化后勤采购监督

各单位要强化后勤采购监管和纪律约束,切实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严禁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出现人情标、关系标。各单位应将后勤采购活动纳入学校采购活动监管体系,接受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以及教职工的监督。参与招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后勤采购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或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强后勤采购活动的信息阳光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按规定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个人的监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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