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公共事务与资产领域的规划设计、制度制定和服务保障的管理机构,主要履行房产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与执行、公共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和资产经营公司监管,协同综合保障等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主管2人,职员6人。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房产的相关制度制定工作。
二、负责学校校内公用房、公有过渡房、人才公共租赁房等房产的统筹调配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出租出借报批程序。
四、负责学校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申报、发放和管理。
五、负责学校公共资源提质增效、统筹设计以及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和统计上报。
七、负责学校采购制度制定及流程规范工作。
八、负责学校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确认书申请、采购项目执行、采购平台运维、采购合同验收以及采购政策宣讲工作。
九、负责学校校园环境提升、小额维修改造实施、公共设施设备维保等公共事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绿色校园、低碳校园创建以及能源体系、节能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代表学校对后勤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优化提升后勤甲乙方管理体制,谋划、统筹、协调做好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代表学校对资产经营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切实提升学校资产经营能力。
十三、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支部工会建设和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天地宽。当前,学校正着力创建国际知名以服务新型国际关系为特色的外语名校,面对学校在高速发展之际对综合保障线提出的新使命,公管处聚焦增强物的效能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供给、提升资产经营能力四方面,主动作为,推陈出新,攻坚克难,奋力书写服务保障“精细化”“现代化”“国际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