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职工住房补贴职级差及退休教职工配偶
住房补贴职级差的通知
根据浙财综字[2010]39号、省直房发[2003]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实施办理教职工本人住房补贴职级差、退休职工职级差及退休职工配偶职级差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务必及时申请,以便报省直房改办审批。
本次办理住房补贴的范围:
本人职级差: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且尚未申领住房补贴职级差的(已经申领的除外)。
退休职工职级差及其配偶职级差:2018年1月后退休的教职工且尚未申领住房补贴职级差的(已经申领的除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3月1日起到望院A215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或下载附件1。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请于4月1日前交望院A215办公室卢静老师,联系电话:88213054。
备注:各职级住房面积标准:一般教职工、初级职称:70平方米;科级、中级职称:80平方米;处级、副高职称:90平方米;厅级、正高职称:120平方米。
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