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了提高学校公共租赁房使用效益,我处对《浙江外国语学院祥符桥人才公共租赁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修改建议反馈我处。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祥符桥人才公共租赁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祥符桥人才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说明》
联系人:卢静;联系电话:88213054。
公管处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