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15】51号文)有关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青年教工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共计7人)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9日—12月8日,公示期内教职员工政策咨询或有何意见建议请分别与学校公管处或纪检监察室联系:
校公管处联系人:卢静电话:88213054
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方洪强电话:88213015
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