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关口前移,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文件公开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特制订本规定,对于学校相关项目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环节。
一、审查范围:预算金额400万元(含)以上项目,在采购文件公开前,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二、设立审查小组。为保证审查流程的专业性与公平性,设立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具体组成为:
1、校内部门:学校办公室、审计处、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2、校外专家:随机抽选专家库中2个项目相关专家。
三、审查具体流程:
1、设备与物资采购中心初步审定。对于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是否符合公平竞争性和合法性,给出初步意见;
2、审查小组审核。根据项目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公平竞争性和合法性,给出专业意见;
3、审查小组填写审查表,形成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结论,小组成员签字,相关部门签章。
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2.5
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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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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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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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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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物资采购中心意见 |
设备与物资采购中心签章 年 月 日 |
审查意见 |
审查小组专家意见: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审查小组意见:
审核人签字: 校长办公室(签章) 审计处(签章) 公管处(签章) 年 月 日 |